注:根据防疫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提前在网上进行登记预约。登记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登记验证。
网上预约时间:8月26日—9月1日。填写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现场登记验证。
》》》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居住证持有人页,入学子女页。要求反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到西青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另:若因不能出具出租方的房屋“拆迁协议”而不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则到报名登记地点领取“王稳庄镇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未搬迁的四个自然村居住的)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请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复印件。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至8月31日前满一年,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