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转学条件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天津市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天津市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转学原则
1、属地安置: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置入学。
2、一区一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妥善组织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
3、保障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调配本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就读。
小编提醒:2022级及以后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天津市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