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对待政策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二、按京籍对待的儿童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根据志愿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就近登记入学。
按京籍对待的小学毕业生也是如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