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非京籍入学材料要求
一、在西城区务工就业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雇于用人单位:需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工作证明,社保2021年5月-2022年3月连续缴纳证明。
2、个体工商户: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且正常营业。
3、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成立和成为法人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企业正常营业。
4、股东或合伙人:相关部门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和成为股东或合伙人日期不晚于2021年5月1日,企业正常营业。
二、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在西城区租房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凭证(缴纳日期截至2022年4月30日满一年以上,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4.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房、军产房等不能作为开具实际居住材料的依据。
三、全家户口簿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如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非婚生育凭证、缴纳社会抚养费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证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