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惠性幼儿园享受哪些政府补助政策?
答:市级财政向普惠性幼儿园提供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扩学位补助。
生均定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按照1000元/生.月给予生均定额补助,每年按12个月计发,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按照规定,普惠性幼儿园应通过北京市学前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儿童入园、离园、转园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每月核实在园儿童信息,确保学前管理系统内数据与实际在园儿童数相符。该经费将用于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财政部门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占保教费收费收入和财政生均定额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普惠性幼儿园应对在岗保教人员发放长期从教津贴,所需经费由幼儿园使用市级生均定额补助解决。
租金补助:对通过租赁场地新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包括举办分址分部)给予租金补助。补助标准不高于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金低于市级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普惠性幼儿园通过租赁场地迁址的,按照租赁场地比原址增加面积核定补助基数。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租赁场地举办普惠性公办园的25个试点继续按原政策享受市级补助。其他存量幼儿园租金补助政策由各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扩学位补助:普惠性幼儿园新增学位,按照10000元/生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学位补助,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无证幼儿园经过整改后达到相关标准,通过审批成为具备办园资质幼儿园或备案成为幼儿园、事业单位附设社区办园点,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在园儿童数给予一次性扩学位补助。
非普惠性幼儿园转为普惠性幼儿园一次性奖励资金
非普惠性幼儿园降低收费价格转为普惠性幼儿园,按照3000元/生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补助基数按幼儿园申请补助当月在园儿童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