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除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2、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1)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户籍所对应的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须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31日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附:2021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
5月25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
5月27日,区教育局完成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材料的审核备案工作。
5月28日,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项。
5月28日至29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6月5日至6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部意愿,学生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
6月5日至6日,全区公办小学现场报名登记。
6月9日,公布民办小学电脑派位计划。
6月11日至12日,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18日至19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并公布结果。
6月27日,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7日至7月7日17:00前,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到相关学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7月29日至30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