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01属地管理
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幼儿园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镇(街道)为服务范围指导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02公开公平
各幼儿园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03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04就近就便
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05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二、工作实施
01普惠性幼儿园招生
区教育局全面摸清适龄幼儿人数、现有园所资源,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02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园要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秋季招生简章,并将招生简章于5月7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7月19日前,将招生结果名单报区教育局。
03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捆绑参与电脑随机录取的多子女家庭,只能共用1个报名流水号,若该号摇中,则均被录取。若该号未被摇中,则均未被录取,其中多子女家庭的被捆绑子女在其符合入园年龄要求当年入园时不能选报同性质幼儿园。
04优抚对象子女入园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05其他
区教育局将按规定做好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园工作。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参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01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
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向区教育局报备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补录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有序。
02优化招生便民服务
各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访,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在现场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园登记环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0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幼儿园要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政府规定收费。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对于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
04推动招生入园信息化
从2022年起,温江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纳入全市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各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05新建幼儿园将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因客观因素新建幼儿园或将推迟开园,具体开园时间根据实际由幼儿园另行通知,请家长酌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