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肃镇迁民庄小学2024年招生方案
根据徐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迁民庄小学2024年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本着依法办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适龄入学、确保就学”的原则,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流程,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招收在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接收。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或者由残联出具的证件,向户籍地学校和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政府审批后学校备案。
(二)依规招生。在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方案,实行计划招生,按条件分步进行招生。以户籍、房产和居住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严格审核入学资质。
(三)公开公平。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70人,6个教学班。
(二)招生范围:
1.迁民庄村村民子女。
2.在迁民庄村范围内的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含迁民馨区、中医院公寓、水岸一号、凯郡丽城等小区)。
3.八四学校片区内购买二手房未正常过户(必须有真实合同、银行流水等)的居民子女。
四、招生条件
(一)迁民庄村户籍适龄学生
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购房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城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小产权、新民居房产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银行流水(需到银行网点打印盖章)等,二手房需提供原房主放弃房屋产权声明或承诺书。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新民居房产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
2.区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居住证(户籍为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新区,在徐水有固定房产的,不办理居住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无效)、医学出生证明、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或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适龄残疾儿童
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协助其到区特教学校就读或者纳入送教,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
(四)其他入学要求
1.家长要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请各家长在学校招生日期前自行完善相关资料(如迁移户籍、办理房产证、房产过户、办理居住证等),招生后不再受理。对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区外户籍人员不能提供居住证、二手房未过户等不能按要求提供各项入学资料的,学校不予接收。
2.报名入学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招生工作,区教体局、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城区办等相关部门将建立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在报名时、入学前和入学后建学籍时对入学报名资料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全面审核学生户籍、住房等资料,严厉打击造假行为。将以伪造假证件材料获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列入招生黑名单,学校不予接收或清退,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3.严格按招生时间进行报名,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向学校说明情况。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时间
(一)7月15日上午8:00-11:30,招收迁民庄小学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7月15日下午2:00-5:00,招收片区内买房随迁子女。
(三)7月16日上午8:00-11:30,招收片区内进城务工、经商子女。
六、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以王坡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统筹管理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做好此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监察,对招生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18031290609
举报邮箱:aszqmzxx@126.com
安肃镇迁民庄小学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