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高考公安专业提前批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
(一)时间地点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定于7月1日至7月7日在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开展,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8:00至10:00,下午14:30至16:30。省公安厅将根据公布的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及时发送提醒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留意公告和短信通知,按公告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时段,自行前往考场报到并参检参测。考生因突发疾病、女生因生理期等身体原因无法参检参测的,可通过咨询电话或到招生工作现场报备推迟参检参测时间,但仍需在7月7日前参检参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二)项目内容及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文身,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考生体检时应提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请下载附件2)和高考体格检查材料(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获取渠道可询所在学校)等,有关医疗机构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听力、嗅觉、视力、色觉、视功能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体检无须空腹。现场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2.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
(2)思维表达清晰,无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
考生参加面试应端正态度,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上述情况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复核复测监督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采用电子系统录入,全程录像。考生对体检、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签名确认前现场提出1次复核申请,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实申请理由,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检复测;考生在体能测评50米跑项目中,因场地或其他外来因素干扰影响测评结果的,可现场提出复测申请,由现场裁判长作出裁定,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测。现场复检复测的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复测;考生未签名自行离场的,作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