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申请转学须准备的材料
1.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
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转学学生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
2.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的: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① 户口簿;
② 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
③ 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① 务工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② 经商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 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准备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① 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准备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② 租赁居住的家庭:准备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① 如监护人及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② 如监护人为单身,需准备相关证明。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6年之内(自2018年9月起)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
3.如现就读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或其他国家,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年级证明;如监护人为调防或军转人员等,需提供相关手续。
如需上传相关材料,请参照登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登记信息与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