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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北京市第二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25 00:23:42
The Beginning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

  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 体检时间:即日起至6月24日

  2 体检方式: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师工作或相关教学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反复发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无法归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注:经一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达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及脑血管病等。

  (3)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因迷信气功、巫术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毒品、酒精、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者。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型、冲动型、分裂型人格障碍。

  (6)神经症的某些类型。如因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工作。(根据京教人 [2010]14号文件,删除此条)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与化学类、食品科学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11.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以及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合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酌定。

  17.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格检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商北京市卫生局确定。

  3 体检有效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24日进行的,在2024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 网报时间:6月14日上午9:00至6月20日下午4:00。

  2 报名网站: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

  3 报名入口:登录网站,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点击相应认定事项后方的“网上办理”,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进行认定报名。

  4 填报信息时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二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或现场办理

  申请人应于6月24日中午12:00至7月1日中午12:00,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 ),或关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点击相应认定事项后方的“网上办理”,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

  1 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6月28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 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首先应按网站提示在6月28日下午4: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现场办理;再携带材料原件,于6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非工作日除外)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完成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和办理的,不能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第四步: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7月1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须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的,可以按流程先选择邮寄或预约自取教师资格证书,待认定机构核验毕业证书后才能按选择的方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THE END

TAG:教师资格  北京市  证书  申请人  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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