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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珠海斗门区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细则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15 00:22:04
The Beginning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

  一基本原则

  1. 以有剩余学位学校接受报名、无剩余学位学校则不接受报名为原则;

  2. 以不超过《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定的班额及教育资源支撑能力为原则;

  3. 以自行报名、接受统筹安排为原则。

  二申报条件

  1.斗门区户籍类学生:在斗门区外学校、斗门区内民办学校、斗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2.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符合珠海市、斗门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已在斗门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8日-6月16日(6月16日24:00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14.29.71.19:8860/visitzhdmgbzxcbjz

  五现场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2024年6月8日-6月16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地点:斗门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斗门开放大学)。

  咨询电话:0756-2782157。

  六转学插班报名及录取流程

  学生家长登录转学插班系统→学生家长如实填报信息→学生家长在转学插班系统上传附件→学校及区教育局网上审核资料→区教育局发送拟录取(资格)名单到相关学校→学生家长到学校现场资料审核→正式录取。

  七报名具体要求

  1.网上申请

  2024年6月8日-6月16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斗门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招生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上传附件户籍生上传附件:①学籍卡;②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③房产证或无房证明。

  政策性照顾生上传附件:①学籍卡;②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③房产证或无房证明。④政策性照顾证明(详见附件3和附件4)。

  【温馨提醒】正确填写完信息,进入“证件采集”页面上传附件,点击“提交”。上传附件的申请才是有效申请,否则无法审核。

  3. 网上审核材料

  2024年6月18日-7月18日,学校及斗门区教育局网上审核转学插班申请材料。

  4.公布拟录取(资格)名单2024年7月19日-20日,斗门区教育局发送拟录取(资格)名单到相关学校,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家长。

  5.现场资料审核2024年7月29日-30日,由家长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家长填写转学插班申请表;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八学位安排顺序

  1.报读学区范围内斗门区户籍生按以下规则排序:①房户一致从区外学校申请转入;②房户一致从区内民办学校申请转入;③房户一致从区内公办学校申请转入;④房户不一致从区外学校申请转入;⑤房户不一致从区内民办学校申请转入;⑥有特殊房产从区外学校申请转入;⑦有特殊房产从区内民办学校申请转入;⑧有户无房从区外学校申请转入;⑨有户无房从区内民办学校申请转入;⑩房户不一致从区内公办学校申请转入;⑪有特殊房产从区内公办学校申请转入;⑫有户无房从区内公办学校申请转入。

  特殊房产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非完全产权房产、自建房、小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学区内拥有唯一全权房产但仅有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和房产建筑面积50㎡以下,按照上述房产顺序依次排序。

  2.报读学区范围外学校的户籍生:依据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

  3.政策照顾性学生:按照市、区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已在斗门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作安排。

  九学位统筹顺序

  1.第一批优先统筹安排报读学区范围内学校的户籍生:学区范围内可安排学位的,按序安排;学区范围内无法安排的,镇内统筹;镇内无法统筹的,全区范围统筹。

  2.第二批统筹安排报读学区范围外学校的户籍生:安排完学区范围内户籍生,有剩余学位按序安排;无剩余学位的,镇内统筹;镇内无法统筹的,全区范围统筹。

  3.按照政策统筹安排政策照顾性学生。

  4.不服从统筹安排即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十特别提醒

  符合申报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须在2024年8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期间,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斗门区教育局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核定后可办理转学插班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

  一具体流程

  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民办学校录入信息→区教育局审核资料→正式录取。

  二申报条件

  1.斗门区户籍学生;

  2.珠海市内斗门区外户籍生,父母一方在斗门区有半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斗门区有半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8日至8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

  报名期间到申请的民办学校现场报名,民办学校初审通过后(6月17日-8月18日)在转学插班平台录入信息。

  五报名材料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家长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斗门区有半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料审核

  2024年8月19日-23日,民办学校报送转学插班学生相关入学材料到斗门区教育局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民办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附件

  附件1:

THE END

TAG:斗门  学校  民办学校  区内  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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