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按照分批录取的顺序,依次为省提前批、市区提前批、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顺序录取。
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取。市区提前批、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以及征集志愿,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考生达到其最前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要求,则被该校录取,不向后考虑其他批次志愿学校。考生一旦被某一所志愿学校正常录取,则概不退档,且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到校领取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在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的录取过程中,如考生填报前一批次志愿学校未被录取,在进入后序批次志愿学校录取时,需将总分一次性减少10分参与后序批次录取。
市区普通批次的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填报该批次志愿且未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队,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的志愿学校。
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普通批第一批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正录生、分配生。
招生学校按照志愿考生的总分数(含照顾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多名考生出现总分数相同,则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级高者录取;如果仍旧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录取(单科比较时,先后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市区普通批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参加志愿征集。市中招办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提出申请的学校进行志愿征集。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未按时参加志愿征集和参加志愿征集被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之前已经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志愿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