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平台信息采集操作办法
(一)信息采集开放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22日(周三)上午9点至5月28日(周二)晚上12点。积分入学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发放准入卡后。
注:
1. 家长在填写前,请先阅读信息采集说明,将相关材料准备充分后再进行填报。
2. 各区的返苏生也在这个时间进行信息采集,审核材料地点请咨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3.其它区域信息采集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二)信息采集材料准备
1.学生2寸近期蓝底或白底免冠证件照。
2.户口簿、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照片。
3.若涉及无房证明和唯一住宅证明,可下载“苏易登”APP或“苏周到”APP,在不动产证明栏目中开具。
4.学生和监护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信息采集操作方式
1.进入方式
进入方式:通过“苏周到”APP顶部搜索栏搜索“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通过首页的提示,选择相应的区域:
(1)以法定监护人在苏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属地选区域;
(2)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苏有户籍,以户籍所在地选区域;
2.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等;
(2)合法固定住所、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
(3)法定监护人信息(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4)上传相关材料照片。
(5)幼升小需选填毕业幼儿园,小升初需填写毕业小学。
(6)特殊情况:信息采集需要填写父母信息(特殊情况下至少填写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其中一位的信息)。填写父母户口所在地时,如果父母离异,则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填写。
友情提醒:
合法固定住所和户籍信息可以在系统中点击授权获取,若无法获取,请手动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
填写的合法固定住所地址需要与产权证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填写的户籍地址需要与户口簿信息保持一致。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的,请在现场审核的时候提供:
(1)购买期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
(2)因房屋动迁未拿到产权证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3)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原件;
3.信息修改与变更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进入信息预览页面。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审核”,则进入到档案管理;若确认时发现有误,点击“返回修改”,返回到基本信息页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若状态为“审核中”,家长修改需提交“变更申请”,待“变更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才能再次修改学生信息并提交。“变更申请”流程涉及人工审核,审核时间较长,请家长在前期填写时,仔细核对学生信息,减少变更次数。
(四)信息采集咨询电话
系统内置云客服,可直接在线联系。也可通过信息采集客服电话:0512-65238578与之联系。
客服只解答系统填报问题,相关入学政策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65225217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68725217(小学)65154915、65151136(初中)
高新区教育局 6920284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
(五)信息采集常见问题
1.网上平台信息采集如何选择填报区域?
选择填报区域的依据为:
(1)以法定监护人在苏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属地选区域;
(2)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苏有户籍,以户籍所在地选区域;
特殊情况:如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的所属地选区域。
2.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若要选报民办学校(不含外来工子弟学校),则在6月11日民办报名开始后进行信息采集并报名;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拿到准入卡后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3.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包括报名校内计划等类别的学生),都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想要报名A区的民办学校,但是合法固定住所、户籍或居住地在B区,则需要进入A区民办学校的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才能报名A区的民办学校。其中,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在民办学校招生时,作为同一招生片区。
信息采集后,6月11-24日可以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根据民办学校要求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计划类别。网上确认计划类别后,视为报名成功。
4.信息采集完成后,去哪个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般选择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具体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材料审核学校请咨询户籍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
信息采集后,小学于6月1-2日、初中于6月8-9日,家长根据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公办学位。
5.信息采集完成并确认地段公办学校学位后,是否影响民办学校报名?
信息采集完成并确认地段公办学校学位不影响民办学校报名。
想要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在6月11-24日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根据民办学校要求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计划类别。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具体安排
根据《2024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主要分以下主要环节:
(一)入学信息采集及材料审核
信息采集(5月22-28日):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进行信息采集,以便确认享有的公办学位。
注: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若要选报民办学校(不含外来工子弟学校),则在6月11日民办报名开始后进行信息采集并报名;若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公办学校,拿到准入卡后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二)公办学校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小学6月1-2日,初中6月8-9日):根据提供的材料,到初步匹配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判定是否享有公办学校学位。
(三)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摇号录取
1.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6月11-24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现场材料审核以及计划类别确认。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计划类别后,视为报名成功。
2.电脑随机派位(6月28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3.录取:选报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结果。
(四)完成公办学校统筹、积分入学等工作
6月30日前:公布当年度本区(或片区)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开放学校可供学位数。
6月30日起:统筹安排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完成大学区辐射、积分入学、企业紧缺型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第四阶段: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5日前:对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确认录取的各类学生,各小学、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