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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莞樟木头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8 00:20:56
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公办幼儿园的学位实际情况,现发布樟木头镇2024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本镇户籍,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幼儿园中班:本镇户籍,年满4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幼儿园大班:本镇户籍,年满5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幼儿园及名额

  实验幼儿园:小班150人,中班 4 人,大班24 人;

  实验幼儿园(分园):小班125人,中班 39人,大班 15 人;

  蓓蕾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 0 人,大班 37 人;

  第一幼儿园:小班125人,中班 30 人,大班 26 人。

  招生划片

  划片原则:以户口本居住地址为基本依据,如需跨片区报读,必须提供在相应片区购买房产的证明以及物管(或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1)蓓蕾幼儿园:招收百果洞社区,樟罗社区(不含石马河以西至樟深公路以东区域范围)、圩镇社区(不含南城片区和石马河以西至樟深公路以东区域)户籍适龄幼儿。

  (2)实验幼儿园:招收柏地社区、官仓社区、裕丰社区、金河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3)实验幼儿园分园:招收石新社区,圩镇社区樟罗社区(限定石马河以西至樟深公路以东区域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以及樟木头新城市广场小区非户籍适龄幼儿。

  (4)第一幼儿园:招收樟洋社区、圩镇社区南城片、南城新区户籍适龄幼儿以及樟木头保利林语小区非户籍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

  第一类:樟木头原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类:樟木头新迁入户适龄幼儿

  第三类:优待政策群体适龄幼儿

  第四类:小区配套非户籍生群体适龄幼儿(仅适用第一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分别对应樟木头保利林语小区、樟木头新城市广场小区)

  录取办法

  1、按照类别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即先从第一类开始进行录取,如还有学位,再录取第二、三、四类,直到学位录满为止。

  2、第一类录取时,如出现人多位少的情况,将采取公开抽签方式进行录取,第二类之后的录取相应取消。

  3、第一类录完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按照新迁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继续录取第二类,直到学位录满为止。

  4、第三类录取视学位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优待政策条件统筹安排。

  5、第一、二、三类录完后,如果还有剩余学位,再按照购房先后顺序继续录取小区配套第四类非户籍生,直到学位录满为止。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第一类(樟木头原户籍适龄幼儿)、第二类(樟木头新迁入户适龄幼儿)按照以下时间及流程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6月5日

  2、报名流程:

  (1)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微信识别报名二维码或电脑端打开链接http://zmtyeys.net0769.com,登录报名平台。

  (2)家长必须详细、如实填写樟木头镇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园申请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报读的公办幼儿园。网上上传资料如下:

  ① 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图片(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放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

  ②《出生证》原件图片

  ③《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图片(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上传,也可带《预防接种证》就近选择到樟木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樟木头圩镇蓓蕾街6号2楼)、樟木头官仓预防接种门诊(官仓社区上禾坪1号2楼)开具后上传)。

  ④ 家庭住址证明:需跨片区报读,必须上传相应片区居住的房产证明原件图片以及以及物管(或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公办幼儿园及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

  (4)审核结果公告,时间:6月15日。家长自行在招生平台查看报名审核公告。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A、如第一类幼儿人少位多,则无需抽签,全部予以录取,第二类幼儿按照新迁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完其余的学位,家长可以直接在平台上看到预录取结果;

  B、如第一类幼儿人多位少,将会公告采取公开抽签方式进行录取,抽签时间定在6月18日上午9:30-11: 00,地点设在需要抽签的相应公办幼儿园,由幼儿父母其中一方代表前往参加。请家长务必于6月15日-17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预录取或抽签公告。若由于家长填报信息有误或错过抽签时间,作自动放弃公办幼儿园录取资格处理。需要抽签的公办幼儿园将取消第二类幼儿的录取。如其他公办幼儿园还有剩余学位,由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安排,依据家长意愿,优先录取未抽中的第一类幼儿,再按新迁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抽签园的第二类幼儿,直到各公办幼儿园录满为止。

  (二)第三类(优待政策群体)按照以下时间及流程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2、报名地点:镇政府三楼镇教育管理中心(1)室

  3、报名方法:符合以下优待政策条件的申请人于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纸质资料到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A. 持东莞市《优才卡》并在我镇工作的适龄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的东莞市《优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家长在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⑤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B. 父母至少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我镇工作的适龄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的“东莞市荣誉市民”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家长在该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⑤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C.经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规定的台湾户籍适龄幼儿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③在我镇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D. 父母至少一方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适龄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获相关奖项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④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E.父母至少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镇社会事务局或保管其个人档案的部门对申请人家长的审核证明;

  ④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⑤申请人家长在莞购买社保满1年的证明材料;

  ⑥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F.中央、省、市驻樟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含驻樟部队、消防救援支队官兵子女等)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驻樟部队官兵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消防救援支队提供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在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④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G.在本镇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家长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2年的证明材料;

  ③申请人家长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④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H.父母双方是我镇户籍的市内非本镇原户籍适龄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③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I.父母至少一方是我镇户籍原居民的市内非本镇户籍适龄子女

  ①申请人的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家长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

  ③申请人一寸红底色照片1张。

  符合优待政策的申请人自行打印《樟木头镇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向教育管理中心提交佐证材料,教育管理中心审核报名资料后,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拟录名单提交招生领导小组复核,并呈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录取。

  (三)第四类(小区配套非户籍生群体适龄幼儿)按照以下时间及流程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至6月5日

  2、报名流程:

  (1)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微信识别报名二维码或电脑端打开链接http://zmtyeys.net0769.com,登录报名平台。

  (2)家长必须详细、如实填写樟木头镇公办幼儿园2024年秋季新生入园申请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只能选择报读所居住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网上上传资料如下:

  ① 幼儿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图片(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放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

  ②《出生证》原件图片

  ③《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原件图片(可通过手机“粤苗APP”自行下载打印上传,也可带《预防接种证》就近选择到樟木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樟木头圩镇蓓蕾街6号2楼)、樟木头官仓预防接种门诊(官仓社区上禾坪1号2楼)开具后上传)。

  ④ 小区配套家庭住址房产证明:必须上传相对应的小区房产证明原件图片(报读第一幼儿园的对应提供樟木头保利林语小区房产证明;报读实验幼儿园分园的对应提供樟木头新城市广场小区房产证明)。

  (3)公办幼儿园及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

  (4)审核结果公告,时间:6月15日。家长自行在招生平台查看报名审核公告。第四类群体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A、录取完第一、二、三类幼儿后,如没有空余学位,第四类小区配套非户籍群体的录取相应取消。

  B、录取完第一、二、三类幼儿后,如还有空余学位,第四类小区配套非户籍群体按照以下方式录取:位多人少,全部予以录取;位少人多,按小区业主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完空余的学位;如再出现时间并列情形,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学位(抽签时间定在6月18日上午9:30-11: 00,地点设在需要抽签的相应公办幼儿园,由幼儿父母其中一方代表前往参加)。

  录取公示

  6月25日至30日,樟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在招生平台上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各公办幼儿园向家长发送电子版入园须知!

  注册手续

  7月1日-2日,家长携带上传资料原件以及入园须知所需的其他资料原件到幼儿园办理注册手续。

  特别提醒

  1、选择到我镇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户籍幼儿, 可以申请民办学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学年2000元,申请方式、发放时间参看《樟木头镇学前教育民办学位补贴实施方案》,具体咨询所读幼儿园。

  2、樟木头镇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与学前教育招生方案不同,请家长认真阅读学前教育“招生划片、招生范围以及报名问与答”等公告内容,根据条件就近选择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报读。

  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幼儿园直升小学政策截止至 2024年,2025年起不再实行。2022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在有直升资格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可以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之后入学或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蓓蕾幼儿园:87712791 实验幼儿园:82339898

  第一幼儿园:87789806 实验幼儿园分园:87180318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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