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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05 12: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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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原则,科学规划、积极统筹、合理布局、精准施策,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按照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坚持依法依规。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北辰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幼儿园要秉承周边社区(村)房户一致者优先的原则并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加强信息公开,优化细化服务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原则上以北辰区常住适龄幼儿为主要招生对象。

  (二)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四、招生办法

  (一)采取网上招生平台、邮箱投递信息、现场等报名的形式,具体要求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家长严格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二)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验证核实,按房户一致者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录取。

  (三)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需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招生时间

  (一)公示招生简章时间:2024年5月18日-5月24日,各幼儿园在门前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26日9:00-16:00,具体要求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信息分类验证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29日。

  六、具体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成立以教育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二)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园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区教育局联合镇(街)对域内幼儿园和适龄幼儿情况进行精准摸底,优化资源布局,确定招生园所,做好招生计划,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幼儿园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考试、严禁乱收费、严禁门口排长队。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对幼儿园招生和办园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三)简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公开。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天津市北辰区2024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在“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家长提前了解招生政策提供便利。各幼儿园要将招生简章张贴在门前显著位置(不少于7天)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幼儿园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对家长疑问要进行有温度有耐心的解答,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监督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THE END

TAG:幼儿园  北辰区  招生工作  天津市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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