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1. 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 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前考试或测查。
3. 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不得以非正常手段进行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影响教育公平。
4. 分级管理。依据幼儿园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组织开展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招生规模及招生信息
目前,我镇有7所幼儿园具备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园,2024年秋季各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排名不分先后)以及招生信息及现场报名地点(见附件)。
招生程序
1. 招生时间。2024年5月至7月为统一招生时间,集中招生结束之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招生。(个别有空班额的幼儿园可开设小小班,幼儿园自行根据报名幼儿数而定)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2. 现场提交资料。家长需携带子女到现场提交以下入学资料:①《新生入园登记表》;②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③儿童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④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⑤非本市户口的,须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镇缴纳社保或办理有效居住证。
审核录取
由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名资料,并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神湾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非神湾户籍适龄儿童。
按批次进行招录时,在完成上一批次录取后,尚有剩余可分配学位时,则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录取,若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可分配学位招生总人数时,则采用现场抽签或摇珠派位方式进行录取,至可分配学位额满为止。
发放入学通知书及新生注册
7月底前各幼儿园完成入学通知发放及新生注册工作,家长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监督
神湾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咨询监督电话:0760- 86601494。
附件1:神湾镇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信息及现场报名地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