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学校面向锦江区招收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符合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总核准计划:201 人 (含符合政策的多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不含民办学校符合政策规定所需的招生计划。)
四、报名方式
1. 5月6日—17日,自愿报读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6月3日—6日,锦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录平台进入“民办学校报名”,选择“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 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的,报名前须确定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已选择绑定。
4.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在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录取
按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计划数时,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1. 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家长通过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 6月24日—25日,家长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学校以网上最终呈现结果生成录取名单。
3. 7月1日前,学校通知录取学生家长到校报到,相关信息和具体时间以学校告知为准。录取学生家长按要求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验证通过后办理缴费入学等手续。
4. 8月31日前,学生报到入学(具体信息以学校通知为准)。
六、收费标准
学费32000元/年, 伙食费420元/月。
七、 招生纪律
1. 学校严格执行成都市、锦江区的相关招生政策,严格按计划、按流程规范招生。
2.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
3. 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是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的唯一平台。学校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或委托招生,更未在校内外任何地方设立招生报名点。
(二)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准确的资料信息,审核验证中如发现虚假、错误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不招收住校生。
(四)本招生简章仅限2024年有效。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招生电话:028-847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