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对象
各市直幼儿园小班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政策照顾对象,“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市直幼儿园在完成招收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政策照顾对象以及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进一步规范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优待政策
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可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就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