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1)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采用网上无纸化报名系统。所有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报名,确因无法操作网上报名系统的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可至相应拟报名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或代为报名。非磐安户籍随迁子女父母必须在磐安办理居住证或办理居住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
(2)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1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不符合入学及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为方便第一批次录取调剂,第一批次对象报名时可填报第二志愿学校,县教育局调剂时优先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未填则由教育局视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对象,不得放弃第一批次在第二批次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
6月2日至3日,第①至⑥类、优抚优待对象、非城区初中所辖小学毕业生直升报名。
(2)第二批次
6月16日至17日,第⑦至⑩类报名。
(二)录取
1.录取程序:在报名结束后按照学校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复核→向家长反馈复核结果→公示预录取名单→公布录取结果的程序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城区学校。城区学校按批次按序依次录取。当一学校按招生顺序招满时,剩余的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视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超过规定学额的,就近安排到城区附近学校。
(2)其他学校。第一批为本校所辖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其余批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参照城区公办学校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3)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按批次录取长幼随学适龄儿童。
(4)非磐安户籍随迁子女。凡已办理我县居住登记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当经商务工属地公办学校录取学位已满的,由教育局就近统筹,确保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就读。
3.结果公布
(1)城区学校招生预录取名单在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2)其他学校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直接向社会予以公布。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