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东莞东城街道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①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招生条件
A、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B、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监护人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请民办学校;
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③录取顺序
依次为“直升入学”“购买服务”“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详细见《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