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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永康市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入学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08 16:21:08
The Beginning

  . 随迁子女入学

  1.依法保障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有序推进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政策。学校在确保户籍新生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居住证+量化积分排序”有序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非起始年级要通过满班额等途径适当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分梯度公平、有序吸纳符合我市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从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等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具体按照《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实施。

  . 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随班就读确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可申请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2. 确因身体条件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施教区域内学校或特教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 长幼随学

  1.民办学校、明珠学校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后,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2.非城区公办学校全面实施“长幼随学”政策。城区公办学校在录取完各类新生后尚有空余学位的,试行“长幼随学”政策,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的原则,有序安排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 招生原则

  (一)阳光招生,公开公正。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免试入学,统筹管理。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学区招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的学校以过渡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学校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直属公办幼儿园按服务区招生。

  (三)分类有序,因地制宜。

  分类报名,分批录取,优先确保符合条件的施教区域(服务区)内户籍生入学,因地制宜满足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幼儿)入学需要。

  (四)公民同招,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行全域网上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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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TAG:学校  子女  民办学校  少年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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