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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资面试流程详解(新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环节)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4-17 10:17:08
The Beginning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等学科面试工作由各省份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四)面试过程

  考生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 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 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 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六)面试结果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七)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THE END

TAG:考生  考官  准考证  试题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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