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3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进行招生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其他县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市四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
三、学生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果未被录取如何入学?
参加民办学校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