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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赣州大余县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4-01 15: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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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赣州大余县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儿童1000元/生/学年,脱贫户和城镇困难群众等儿童1500元/生/学年;

  评审和发放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期发放。

  拓展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学校(含民办)在籍并在学校宿舍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小学生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1250元/生/学年;脱贫户和城镇困难群众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500元/生/学年、初中175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中的寄宿生在以上资助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生/学年。

  评审和发放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对在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的脱贫户和城镇困难群众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含在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的脱贫户等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评审和发放时间: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期发放。

  

THE END

TAG:学年  经济困难  家庭  寄宿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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