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填报志愿
1. 统考成绩及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公布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专升本志愿设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志愿、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毕业生)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3.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4.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二. 考生档案
1.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报考志愿等内容。
2.在校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毕业生相关档案、入伍及退役档案材料等)。
3. 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不含省内应届退役士兵)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包括《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学籍证明(应届生)或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三. 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
(二)统考生录取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计划部分由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增补计划录取。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对征集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计划缺额、生源情况、招生学校意愿实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四)免试生录取
1.竞赛获奖免试入学。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录取。
3.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生,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学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计划部分由招生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增补计划录取。
(五)符合条件、参加统考的退役士兵享受文化课总分增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六)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录取现场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七)档案交接。录取结束后,生源学校通过专升本 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录取新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的纸介质档案由生源学校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不含本省高校应届退役士兵)报名时产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纸介质档案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9—85221726,8522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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