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和招生条件
(一)政府建设幼儿园坚持户籍就读原则
所有适龄儿童以户籍为单位,选择户籍地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二)坚持意愿预登记原则
1.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县五幼、县六幼、县七幼、县八幼、实验幼儿园、东湖幼儿园、南兴幼儿园),户籍在开阳县城区域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坚持以幼儿身份信息为准,在“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平台进行意愿预登记,或关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预登记,一个适龄儿童只在符合登记条件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不重复预登记。
2.乡(镇、街道办)幼儿园(含云开街道毛稗田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分园、村级小学附设幼儿班)根据实际采取线下自主招生。在保证属地户籍幼儿应入尽入后,在学位空余情况下,可对其他跨区域或随迁子女实施招生入园。在仍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辖区内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3.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下达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采取线下形式在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三)坚持政策生优先原则
1.坚持政策照顾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驻本县域内或在外地服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官子女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性消防人员(正式在编在岗)子女,开阳县户籍特殊类退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常住地入园且监护人(开阳县户籍)为重度残疾(一方一级残疾或双方二级残疾)家庭的子女,进行信息采集,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印证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开阳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四)坚持配建生优先原则(开阳县实验幼儿园2个班;东湖幼儿园)
1.开阳县实验幼儿园:分两类招生
一是小区配建部分(2个班60个学位),只招收新天地小区业主子女(就读幼儿与产权所有者在同一户口簿,且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借搭户不属于业主子女),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数大于幼儿园配建生招生计划数时,采取摇号入园,摇号结束后,未中签的开阳县县城区域户籍生可按入园流程继续参与该园政府建设部分学位入园。
二是政府建设部分(3个班90个学位),招收开阳县县城区域户籍幼儿。
2.紫兴街道东湖幼儿园:第一步招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居民子女入园,确保安置点居民子女应入尽入;第二步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安置点周边户籍适龄儿童。
(五)坚持权利均等原则
幼儿园根据实际供给学位实行计划招生,通过信息审核报名和政策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由幼儿园采取摇号方式,公正公平的确定幼儿入园资格。
四、招生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1日,县教育局将通过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2023年8月14日,各公、民办幼儿园发布招生工作方案(简章),并通过“紫江教育”等新媒体平台和幼儿园园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宣传。
2.2023年8月15日-17日,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且符合原则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进行网上预登记。
3.2023年8月18日-20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政策生和平台预登记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及入园资格,并按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023年8月21日,县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等信息平台公示审核通过符合条件政策生、配建园业主子女、平台预登记幼儿信息名单。
5.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各园开展幼儿入园工作,县城区域10所公办园网上预登记县教育局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入园。
五、预登记方式
(一)电脑登记
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的登录“开阳县教育信息登记系统”,选择“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进行预登记,网址:https://kaiyangxianjiaoyuju.mike-x.com/4Hsxx。
(二)手机登记
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的通过扫描二维码,选择“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进行预登记。
(三)登记内容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现居住地信息、监护人信息等(提供信息若有虚假,取消入公办园资格)。
六、计划核定
2023年秋季学期开阳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招生政策知晓率。通过各种媒体、园务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2023年幼儿园招生计划、时间、预登记、摇号、入园注册等,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阳县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1.各乡(镇、街道)统筹,各责任部门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序进行。
2.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县教育局统一部署,落实好招生入园工作。特别是县城区域公办园以“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登记窗口平台”网上预登记窗口,开展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切实做到网上预登记、摇号与学籍办理一致。各公、民办幼儿园严禁自设招生入园依据,不得拒绝县教育局统筹派位政策招生。
3.各公民办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招生工作简章、应急预案,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程序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生工作全过程中,幼儿园积极主动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各幼儿园要加大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未被摇中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
5.各幼儿园复核时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
6.扰乱招生秩序的幼儿家长将取消其子女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未尽事宜,咨询县教育局教育科:0851—87231125;如有情况反映可咨询县教育局党建办:0851—87231354。
附件:
3.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登记窗口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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