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2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洛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县直一幼、县直二幼、县直三幼、县直四幼按照县教体局规划划片招生,县直五幼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城区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督股办公室招生要求招生,各乡镇幼儿园按照乡镇中心学校要求招生。以户籍所在地和房产证(居住证)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园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幼儿。
城区四所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区域如下:
县直一幼招生区域:
1.户口本户籍首页显示为洛宁县城关镇西关村且幼儿页显示为出生申报的适龄幼儿予以报名。
2.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线)以西、京宁路(及延伸线)以东的洛宁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县直二幼招生区域:
1.居住在翔梧路(及延伸线)以东、建设路(及延伸线)以西,户口在洛宁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及职工子女。
2.城关镇西街村出生申报户籍的适龄儿童(2021年8月31日后他所移入西街村的儿童户籍,不予受理)
县直三幼招生区域:
居住在京宁路以西(及延伸线)的洛宁县城区居民子女。
县直四幼招生区域:
王范回族镇户口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
(二)应入尽入原则。县直、城区、乡镇各幼儿园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计划上报教体局,确保应入尽入,就近入园。非普惠性幼儿园可面向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招生,无证幼儿园不得招生。
(三)普及普惠原则。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情况尽可能扩大招生规模,确保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
二、招生对象
设置托班的幼儿园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两周岁半的幼儿。
未设置托班的幼儿园截止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三、招生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 县直一幼、县直二幼、县直三幼、县直四幼使用同一平台,线上注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8月20日县直四所幼儿园对外发布具体报名方案流程,8月24日晚12点,招生平台开放,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上传相关资料,线上注册报名。根据各幼儿园核定人数,额满后平台自动关闭。8月26日在平台注册报名审核合格后到幼儿园现场缴费报名。
(二)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中心校要求8月24—26日报名。
(三)各民办幼儿园8月25日报名。
(四)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统一于8月30日开学,严禁提前开学。
四、招生要求
(一)规范入园条件。所有幼儿园优先满足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需求,所有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
(二)严格控制班额。各幼儿园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小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25人,中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30人,大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35人,有条件的可设小托班,一般为2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所有幼儿园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规模,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教体局或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
(三)严格按年龄规范编班。幼儿园招生以户口簿幼儿身份证年龄为准,以当年8月31日(含)前为界,确保大班毕业与小学招生顺利衔接。
(四)积极扩大普惠性学位。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挖潜扩容,就近接收适龄幼儿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鼓励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障碍幼儿随班就读。
(五)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县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办幼儿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伙食费只能在单位账户中统一使用,不得转往其它资金账户,更不得存入个人账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洛宁县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突破收费上线;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要对社会进行公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接受县教体局监督,不能随意涨价,更不能有“一园两费”的现象。
(六)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录入工作。教育事业统计和幼儿学籍作为落实幼儿资助、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幼儿园根据在园幼儿变动情况,集中更新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系统相关数据。幼儿园违规招收的幼儿学籍一律不予注册或调转。
(七)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的动态管理,在8月30日前消除无证办园,正在筹设期和整改期的幼儿园需在取得办学许可后方可招生。
(八)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本辖区内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入园。除此之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就近优先安排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优抚对象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豫公通〔2018〕6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警察子女;需优先安排在洛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相关入园材料(基本情况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优抚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意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于7月25日前报送教体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直各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通过公告、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疑惑,确保适龄幼儿到合格(已挂牌)的幼儿园就读,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没有挂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招生。
二、严禁无序竞争。各幼儿园必须将办园的公益性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将学前教育商业化。严禁幼儿园以“压价”“团购”“优惠”“赠送物品”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无序竞争,争夺生源。
三、加强过程监管。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教体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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