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区初中转学
城南实验中学、海陵中学、紫石中学,原则上只接受具有相应施教区户籍及房产家庭的转入申请。
有转入城区初中就读意愿且符合我市统筹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统筹安排到仁桥初中、胡集初中、隆政初中、开发区实验学校等学校。
二、城区小学转学
城南实验小学、实验小学、明道小学、海师附小曙光校区不接受转学,上述学校施教区内的转学生可统筹安排到具备接受条件的有关学校。
凤山小学(实验小学北校区)可安排具有实验小学或本校施教区相应户籍及房产的二至五年级学生转学登记。登记人数达到班级人数标准,方可接受相应年级学生转学。如登记人数未能达到班级标准人数,则不能安排转学。
海师附小海光校区可接受具有本校区、城南实验小学、实验小学、明道小学中任一施教区相应户籍及房产的学生转学(不含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
高新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西校区)可接受具有本校、城南实验小学、实验小学、明道小学中任一施教区相应户籍及房产的学生转学(不含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如条件允许,可接受符合统筹入学要求的本施教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不含已在城区小学就读的)。
开发区实验小学(城南实小东校区)、南屏小学(城南实小南校区)、丹凤小学(明道小学北校区)、田庄小学可接受具有城区房产户籍或符合城区统筹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
小学转学的具体安排请关注各学校公众号。
三、 城区幼儿园转学
城区幼儿园原则上接受具有相应服务区户籍及房产的家长提出的幼儿转入申请。其中,三幼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尚府幼儿园、御府幼儿园相关转园申请。
有转入城区幼儿园就读意愿且符合我市城区统筹入园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务工或创业地点所在服务区的幼儿园视实际情况研究安排。
8月6日至7日,城区相关学校、幼儿园接受转学补充登记;此前已预约登记,如转学志愿有变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幼儿园申请调整并确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城区相关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准入标准,严格材料审核,完善存档资料,确保公平规范。转学安排结果由各学校汇总报市教体局,于8月10日前后通过“海安教体发布” 集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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