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观山湖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补录通知
一、补录时间
2023年8月7日上午9:00-中午12:00。
二、补录对象
入园当年8月31日(含)前已经年满三周岁(小班)、四周岁(中班)、五周岁(大班)的观山湖区户籍适龄幼儿,不限所属街道办。
三、补录方式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户籍对应房产证(或不动产中心出具的近期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若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不可重复登记,若出现重复登记则撤销该幼儿所有登记信息。登记当天由监护人1人前往,幼儿无需同行。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补录计划人数的,幼儿园于8月9日前通知家长办理适龄幼儿入园手续。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补录计划人数的,幼儿园于8月9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和摇号方案,摇号方案包括摇号日程安排、入园安排和工作要求内容,并在公布前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于8月11日前完成摇号及适龄幼儿入园手续办理工作。
四、补录计划表、补录地点和联系方式
补录计划数、补录地点及幼儿园联系方式见《观山湖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招生补录一览表》。
五、工作要求
1.幼儿园登记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
2.补录工作过程中,幼儿园积极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为保证补录工作公正有序,同时便于工作统筹管理,需摇号的幼儿园在本园自行组织摇号。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区教育局教育科:0851-84826506;如有情况反映可咨询区教育局监察室:0851-8411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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