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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南康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04 16:46:23
The Beginning

  日前,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印发了《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对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工作安排

  01招生入学准备

  区教科体局发布《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位预警的通告》《赣州市南康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赣州市南康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办法(2021年修订)》和《赣州市南康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南康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招生入学各项准备工作。

  02线上报名审核

  线上报名范围: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唐江红旗学校、龙岭中学、龙岭中心小学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

  8月3-9日

  学生家长根据生源类别认定办法,通过以下其中1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1.搜索并关注“南康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底部的“入学报名”链接;

  2.直接打开网址:https://ds.nkjy.com;

  3.打开支付宝“赣服通”南康厅-“新生入学报名”—“报名入口”;

  4.直接打开网址:http://gznk.jxzwfww.gov.cn进入江西政务服务网南康区“创新专栏”—“南康新生入学报名”应用。

  注:推荐通过“南康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入学报名”端口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可以适时接收系统自动推送的报名状态信息。

  8月10-11日

  各义务教育学校线上对学区生源进行审核;

  线下对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1.外省户口簿(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凭证);

  2.与区住房保障中心或扶贫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以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为入学凭证)。

  请入学凭证为上述2种情况之一的家长,根据学校发布的线下确认时间安排,按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现场确认。

  其他家长不需要去学校,静候系统推送审核状态即可。

  8月12日

  区教科体局组织工作组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对政策生源、征拆安置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13日

  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依次对新户籍生源、已购房未交房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14日

  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对经商随迁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15日

  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对务工随迁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16-17日

  各校采取分组实地核查的方式,随机对已预录取的生源入学凭证进行核查,经核查入学凭证不实的予以清退处理。

  8月18-19日

  统筹安置符合入学政策但未被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对未预录取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20-21日

  各校对招生情况进行整理,对预录取学生进行编班,锁定招生入学信息。

  8月22日起

  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阅适龄儿童、少年分班情况。

  03线下报到注册

  8月30日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唐江红旗学校、龙岭中学、龙岭中心小学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线上录取情况,学区生源、新户籍生源持户口簿,其他五类生源持对应入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预录取学校、班级报到注册;

  乡镇其它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持相应入学材料报到注册。

  8月31日

  小学二至六年级学生及初中八、九年级学生报到注册。

  04正式上课

  9月1日

  按课表正式上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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