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小学部2023年秋期一年级招生公告
学区范围
白河以东,新区大道以南,长江北路及延长线以西,李八庙村界以北。
招生原则
1.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2.继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3.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教育优待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额。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做到招生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8月3日—8月6日
2、所有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小学部”。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二、现场提交材料
1、提交资料时间:8月7日——8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
(1)8月7日,所属辖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学校所属辖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提供:
①学生本人与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薄,(单迁、空挂无效);
②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无房产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协议、房屋网签合同、产权调换公证书、建房许可证等);
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④防疫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明或小豆苗APP生成的接种完成证明;
⑤一年以上水费、电费、物业缴费证明;
⑥网报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基本信息表。
(2)8月8—9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有关情况登记。需提供:
①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
②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年以上电费清单);
③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防疫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证明或小豆苗APP生成的接种完成证明;
⑥网报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基本信息表。
提醒: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按顺序填写提供资料明细。一生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学生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家庭住址。
2.提交资料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一完全学校小学部
三、学校资料审查
学校按照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凡弄虚作假、与入学规定不相符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进行退档。
四、主管部门审核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班额控制等进行审核,并按要求进行生源均衡。
五、公示通知
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问题纠错。
六、说明
1.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及收费政策规定,不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家长收取所谓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
2.我校所有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得借招生之机收取家长礼品礼金或接受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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