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秋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
一、 转学办理范围
八年级(2022级)九年级(2021级)
注:七年级(2023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1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二)外省户籍学生需提供
1.家长河东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转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3.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东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5.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核验证件。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本市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5.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84110241 2414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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