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襄阳樊城区初中报名材料
(一)樊城区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商务类公寓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⑴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樊城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需提供三代关系证明(如:三代户口同本或结婚证、出生证等),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
④樊城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樊城辖区中心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儿童、少年监护人或本人)、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⑵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樊城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樊城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③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④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温馨提示:
1.房产产权说明。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凡属“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适龄子女小学将实行在6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初中将实行在3年内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下同)。
2.新生入学户口、房产均在片区内作为优先批次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可作为其次批录取;户口单符可列为调剂批次;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调剂。两镇(牛首、太平)两办(柿铺、王寨)无房屋产权证明的以学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在辖区内对口学校就读(下同)。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樊城区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樊城区购有房产或在樊城辖区公租房租住。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共有唯一产权的业主房产比例不低于51%。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樊城区户籍,监护人在樊城区实际经商、务工满1年,无房产租房居住满1年。
⑴户口簿。
⑵樊城辖区居住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⑶樊城辖区内营业执照(2022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樊城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2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⑷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樊城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⑸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22年9月前至2023年9月30日后)。
襄阳樊城区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初中:十二中、十九中、二十一中、二十九中、三十八中、三十九中、四十三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普陀学校。
小学:方圆学校、磁器街小学、前进路小学、红光小学、迎旭小学、万户小学、清河口小学、春园路小学、贾洼小学、衡庄小学、施营小学、三十八中小学部、三十九中小学部、四十三中小学部、四十五中小学部、四十六中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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