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送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及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
一、80-89 周岁高龄老人按照600 元/人/年标淮发放高龄生活津贴。中心城区由市、区财政6:4分担,南岳区和县市自行负担。
二、申请方式: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发放方式:高龄生活津贴由财政安排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四、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及
财政分担方式仍按我市《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宇 〔2018了 1号)文件执行。
五、执行时间以2024年1月1日开始。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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