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8:00至7月31日18:00
报名入口:https://sz.youjiaoyu.com.cn:8888/scqsign/pc/index.html
制定招生办法:
1.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登记时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同时可自愿选报所在服务区公办学校。预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该校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平台随机录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或单独摇号,但必须在入学预报名时提出申请),一次性录满。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按照自愿选报的服务区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录取,若未选报所在服务区公办学校,视为自动放弃服务区学校入学意向,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一律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按照本方案中招生办法的第三条实行。参与摇号学生如未被该校录取,统筹派位到相对较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并入学注册,剩余空缺学位优先保障户籍在片区的学生和当年建校时相关文件、协议、规定等有关的其它类别学生,仍有空缺学位的,市城区范围内报名并随机摇号产生。
3.公办学校2023年平台录取服务区内预报名学生的先后顺序为:
房户一致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指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相一致。
(2)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自建房(含祖遗房,有房屋宅基地审批手续、交款单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自建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3)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小产权房(有购房合同等),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片区内小产权房相关手续相一致。
房户不一致
(4)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或“四老”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市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四老”有片区内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
(5)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市城区,其监护人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②自建房相关手续③小产权房相关手续,并需提供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证。
(6)适龄儿童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片区内,有相关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该住房监护人缴费的水、电、暖、气、物业缴费单与监护人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等)或持有有效居住证。
以上6种情况依序号梯次录取,如录取到某序号时已超该校计划,则该序号预报名学生摇号产生,该序号摇号未摇中学生,连同与该序号后的预报名学生,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4.凡未预报名或摇号后预报名的,统筹派位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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