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阳白云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区域内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白云区”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
(三)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四)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1.2023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重度残疾人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以下统称“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园。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①具有白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②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2)小区公办配套幼儿园:①先满足人、户、房一致的小区户籍业主、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入园;②其他购房业主子女;③如有剩余学位,用于解决周边符合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通过指尖白云APP线上登记拿号,在指定期限内由幼儿家长持登记号牌、户口簿、出生证、接种证等到意向园所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和摇号确认,一经确认不得转让他人。
(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
1.招生范围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招生应优先招收符合国家、省、市、区政策性优抚对象的各类人员子女和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白云区户籍适龄儿童。
(2)其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招生计划
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按照普及普惠评估班额标准,严禁超班额招生,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招生办法
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具体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四、招生时间和安排
(一)2023年秋季小班幼儿入园登记时间安排
1.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登记时间为7月24日至7月26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尖白云”APP完成网上登记拿号。
2.符合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于2023年7月26日前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入园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到白云区教育局教育科1015室。
3.7月27日各公办幼儿园对网上登记的幼儿进行线下资格复核。
4.7月28日至8月1日在白云教育公众号公布全区各公办幼儿园线下审核有效资格人数和录取方式等信息;各公办幼儿园在园所大门醒目处公布审核有效资格人员名单和录取方式,需补录的园所由幼儿园同步公布补录方案。
5.8月2日 (星期三)各公办幼儿园现场确认录入(视登记审核情况决定是否摇号)。
6.参加公办幼儿园网上登记的幼儿,需在2023年7月24日前完成户籍变更手续(白云户籍以提供户口簿为准)。
7.符合条件的每名幼儿只能在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拿号。
8.幼儿园不得以网上登记先后顺序作为幼儿录取依据。
9.参加公办幼儿园入园登记的家长,需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入园相关材料,否则,因此影响幼儿入园由家长承担后果。
10.摇号中签的就读家庭由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健康检查
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和幼儿园安排的体检时间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各种考试或测查。
(三)信息录入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四)新生入园确认登记需提供材料
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以及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小区业主子女另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符合政策性优抚类别的适龄儿童,根据贵阳市白云区学前教育阶段政策性优抚对象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网上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资格复核或入园注册中发现身份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按照区教育局审定后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民办幼儿园将包含招生计划在内的招生简章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各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要通过幼儿园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以及咨询电话等。公办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幼儿园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将与幼儿园年度办学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各幼儿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统筹资源,做好招生服务。区教育局根据各类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登记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流程,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加强对热点幼儿园关注,做好应对预案。
1.做好政策性优抚对象适龄儿童的登记工作。各园要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重度残疾人子女等依照相关政策应该给予优抚的人员子女登记就读。
2.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本区户籍生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3.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和特殊儿童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不得拒绝能坚持正常参与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特殊儿童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
4.其他。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做好入园指引服务工作。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