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翔宇北路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2023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3]19号)及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3年淮阴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教体发(2023]42号)文件精神,现将淮安市翔宇北路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南至盐河、北至铁路西至承德路、东至翔宇北道报名条件
二、报名条件
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淮阴区原王营镇 (王家营街道或长江路街道)户籍,年满6周岁 (2016年9月1日 (含) 后至2017年8月31日 (含) 前),且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注意事项
根据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王家营街道或长江路街道)、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及实际居住地情况确定施教区。
1.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地址确定施教区。
2.报名本街道辖区内公办学校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一处房产的,以其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一致的其中一处来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城区,另一方户籍不在城区,以在城区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确定施教区;适龄儿童的父母离异 (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因儿童的父母双方均非本市的现役军人 (含武警) 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一起,以其祖父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没有住房,且在招生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户籍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施教区。
5.房屋拆迁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以拆迁前户籍、居住地的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其施教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 (被拆迁人异地安置,其子女在拆迁通告的次年底前新入学,要求在原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施教区学校应当予以安排)。6.空挂户。空挂户是指把户口转入、挂靠在淮阴区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但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或并不在实际落户地生产生活的人称为空挂户。适龄儿童属于空挂户的由教体局统筹派位到相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7.租住公有住房人员子女。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无房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相关学校入学。
8.相关问题说明无房问题:“无房”具体是指在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城区范围内无产权房,由法定监护人分别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淮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打印,自行提供给学校。
共有产权证:2011年6月7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共有产权户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作为施教区派位条件。之后办理共有产权房的,则不能作为该施教区派位的条件。非住宅用房: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条件。非成套住宅: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在2011年6月7日之前办理产权证的,且户籍长期未变动并实际居住的,可以作为所属施教区派位的条件,之后办理产权证的,则不能作为该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购买二手房与学区: 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即该家庭的子女小学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证也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条件。9.对施教区内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如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以到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学校,淮阴区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或选择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四、日程安排
(一)7月14日前公布招生简章(二)7月15日-7月18日启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家长通过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具体填报方法见第八
(三)7月19日-7月20日,学校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四)7月22日-7月23日,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请关注公众号后期通知)(五)7月28日前,学校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对施教区内新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新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备案。(六)7月30日前,发放入学派位证,完成新生相关注册工作。
五、现场复审
1.复审地点:淮安市翔宇北路实验小学二号楼一楼书法室书法室2。(复审的具体安排,会及时在学校公示栏与学校公众号发布,请注意关注查看)。
2.复审时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3.复审要求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带领及相关材料原件(儿童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幼儿园素质报告书、无房证明)和复印件。复印件按如下顺序整理 (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提前准备好合适的文件袋封装),进行现场复审,原件复审后现场返还。
(1) 适龄儿童出生证。
(2)监护人身份证 (亲、母亲复印在同一张)
(3) 监护人户口簿 (派出所公章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4)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5)儿素质报告书。
其他补充材料:四区无房证明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清江浦区、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四区无房证明)所提供材料签发日期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友情提醒
(一)请家长相互提醒,并关注淮安市翔宇北路实验小学公众号和抖音号,相关信息会及时在学校公众号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照片要拍摄清、正面。
(三)复审或办理报名手续时,机动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不进入校园,整齐停放在校门两侧的指定地点。只允许-名法定监护人与报名孩子进入校园。
(四) 请家长及儿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服从统一管理,进入校园、爱护环境,穿着得体、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尽到监护责任,确保儿童安全。
(五)入户走访时间是7月25日-7月28日全天,请保障家中有人接受访谈,电话保持畅通。
(六)施教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登记报名、接受证件审核,视其外出择校,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不再安排登记报名、证件审核工作。
咨询电话: 0517-89613661 0517-8961366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