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小升初原则上是按户籍办理的,因为中小学属于义务教育,要按地区就近入学。但如有特殊情况,如:随迁子女、务工、经商、住房等因素,也可不在户籍所在地学习。
拓展资料:
主城区公办初中采取登记入学方式。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初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县(市、区)报名入学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小升初可结合农村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
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其父母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双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家庭原籍户口簿。
3.住房证明: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务工或经商证明应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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