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湖区
住房公积金: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秀洲区
(1)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的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补助5000元。
(2)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且租房在秀洲区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400元租房补贴,最长补助期限为3年。
3.嘉善县
(1)一次性入职补贴
原籍嘉善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进入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地产业、非县属国企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就业,人事档案转入我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按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补贴0.5-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
(2) 购房补贴
医学类专业本科生(独立学院除外)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可选择申领“文教卫人才住房券”面值10万元,或可选择购买8折优惠的人才福利房,优惠最大面积为80平方米。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县认定的企业中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可选择申领和兑现“企业人才住房券”面值10万元,或可选择购买8折优惠的人才福利房,优惠最大面积为80平方米。
(3)求职应聘补贴
对受邀来善参加应聘求职、实习(含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带队老师,给予300-1500元求职应聘补贴。
(4)见习(实践)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践)基地见习,给予见习(实践)人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5)求职创业补贴
对孤儿、持证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6)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县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照实行到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7)灵活就业补贴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