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的通知
经市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黄冈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黄冈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
注:
1.各批次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是指填报该批次学校志愿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不等同于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
2.黄冈中学录取资格线以上考生具备填报黄冈中学志愿资格,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的考生转入第二批次学校录取;黄州中学(外校)面向县市统招生计划执行生源所在地一中分配生资格线(小语种专项计划执行生源所在地第三批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3.“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试点学校(专业)录取资格线为260分,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录取。
4.黄冈市区以外民办高中录取时,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报经县、市教育局批准后,可招收部分该批次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但不准突破招生计划。
(二)黄冈市区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
注:
1.各批次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是指填报该批次学校志愿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不等同于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
2.黄冈中学分配生在统招线下、分配生最低资格线上(含最低资格线),依据每一所学校分配生名额、分配生资格、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3+2”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试点学校(专业)录取最低资格线为260分,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录取。
4.黄州中学(外校)面向县市统招生计划执行生源所在地一中分配生最低资格线(小语种专项计划执行生源所在地第三批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黄冈市区民办高中面向市区外招生计划执行生源所在地相应批次录取资格线,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县市招收部分相应批次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但不准突破招生计划;黄冈市区民办高中面向市区招生计划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部分市区第三批线下10分以内的考生,但不准突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