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十堰中考录取时间及录取政策
一、录取时间
2023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11日开始,预计7月26日截止。
二、录取方法
1.2023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指令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以此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在县(市)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城区指令计划。
2.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录取,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具体录取办法详见《十堰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十教发〔2023〕13号),特长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志愿、分数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对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学校空缺计划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6.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统一使用省招生平台,按志愿、分数、计划进行投档录取。投档到学校,由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和成绩统筹安排就读专业。对招生范围面向多个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将实行分类投档录取,具体投档人数见附件2和附件5。生源不足学校采取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的,可录取往届毕业生,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7.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8.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