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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23年永寿县中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02 00:20:09
The Beginning

学区划分

  (一)初中学区划分

  监军中学学区为县城主城区及监军街道办城关村、西村、新勤村、永安村、古屯村、美井村、封侯村、白坊村、民丰村、永寿村、寨里村和等驾坡村。蒿店中学学区为永平镇、监军街道办固县村、冯家庄村、干堡村、蒿店村、沟泉头村。其它各初中均服务于本镇区,原学区不变。

  (二)小学学区划分

  城关小学学区为城关、永安新庄村、西村石家庄户籍的学龄儿童,以及药厂路以南、西兰大街以东、迎宾大道以北(含朱雀小区)、万寿路以西区域内的学龄儿童;新勤小学学区为新勤村、白坊村、封侯村户籍的学龄儿童,以及建设路、友谊路以北、火车站大街以南县城区域内的学龄儿童;实验小学学区为西村户籍的学龄儿童以及西兰大街以西、新永路以南属县城区域的学龄儿童;逸夫小学学区为以西兰大街为界,分为二块,第一块为新永路以北、西兰大街以西、建设路以南、恒大中学以东。第二块为西兰大街以东,友谊路(东西走向)以南,万寿路、地税局家属院以西,药厂路以北的学龄儿童。民丰小学学区为民丰村及周围驻地常住人口的学龄儿童;美井小学学区为美井村及周围驻地常住人口的学龄儿童;监军镇街道办中心小学学区为永寿村、寨里村、等驾坡村及周围驻地常住人口的学龄儿童;古屯小学学区为古屯村、永安村及周围驻地常住人口的学龄儿童。

  其它镇区学龄儿童就近进入为其服务的教学点、初小、完小、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就读。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保持城乡学生生源相对稳定,有效化解城区、镇办学校大班额,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有序、公平、公正进行。

  二、招生对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永寿县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

  七年级招收具有永寿县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三、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四、招生范围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按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2.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招生范围为永寿县内,不得跨县域招生,招收新生人数不得超过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五、入学方式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按学区免试登记入学。

  2.启迪中学永寿分校采取报名方式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

  3.特殊群体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永寿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核定招生计划。6月15日前,各义务段学校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根据本校校舍、师资状况,合理确定起始年级开设的班级,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各初中、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镇办小学以教育组为单位将招生计划报县局教育一股审批。

  2.公布学区。6月30日前,县教育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3.入学办法。全县义务段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义务段学校优先保障学区内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具体办法为:

  (1)对永寿县户籍,学校学区内学生凭家庭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申请入学。对永寿县户籍,在县城、镇政府所在地购买商品房、居住公租房、经商、务工人口子女,凭户口本(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明(商品房购买合同或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经商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按照学区划分,到所属学区小学、初中申请入学。

  (2)对非永寿县户籍人口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任意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投资、经商或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本(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身份证)、预防接种证(可开学后提供)、经商务工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居住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按照学区划分,到所属小学、初中申请入学。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仅凭居住证入学。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据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4.资格审查。各学校要自行确定入学资格审核时间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

  5.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底之前,各初中、小学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到本学区范围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手中。

  6.报到注册。8月30—31日,各位家长按照学区划分,带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到注册。

  (二)民办学校

  1.申报招生计划。启迪中学永寿分校要按照县教育局要求严格控制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将招生计划和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6月15日前,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2.公布招生计划。6月30日之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3.资格审查。7月17日至7月20日,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卡)到县教育局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4.网上报名。7月21日至7月24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5.公布登记报名信息。7月26日前,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登记报名情况。

  6.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31日之前,启迪中学永寿分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7.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8月3日,启迪中学永寿分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8.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录工作,倍受千家万户关注,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全县各义务段学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切实承担好各自职责。各学校要强化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认真按照县局安排做好招生工作,在学位满员的情况下,应向家长做好解释,动员家长带子女到班额小的学校就读,严禁将问题上交县局。

  (二)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优化简化招生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资格审核证明材料清单和审核时间。不得把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鼓励学校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办法,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不新增大班额。

  (三)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县教育局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等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等群众关注的政策宣传。各学校要设立咨询电话,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教育系统全体干部教职工都要明确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人人担任宣传员,向广大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四)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以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外借读的学生,必须在县教育局和镇(办)开具外地就读流出证明。

  (五)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启迪中学永寿分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优秀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六)规范学籍管理。11月1日前,各中小学要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县教育局依据启迪中学永寿分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对其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审核。启迪中学永寿分校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按规范程序招生。超计划、违反程序招生的,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学校更不得在学期中间接收插转生、借读生。

  (八)严格执纪问责。县局将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校长责任,对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2023年永寿县教育局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投诉电话

永寿县教育局

029-37666766

监军中学

029-37663412

启迪中学永寿分校

029-37665100

逸夫小学

029-37663809

城关小学

029-37663930

新勤小学

13759856423

实验小学

029-37667028

THE END

TAG:学区  永寿  学校  学龄儿童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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