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公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4306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407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1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招收921人。分别是: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
(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6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6人;
(4)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714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1)扬大附中:招收90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2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2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公办学位学生22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95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600人(含招收宏志班39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560人。
2.普通高中民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68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144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5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民办计划68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62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60人,其中“2+1”中加课程班和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13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60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59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0人)。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民办计划39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23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65人,其中国际班165人)。
3.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省属中专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3600人。
4.综合高中班:扬州旅游商贸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20人,扬州弘扬中专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520人。
(二)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按照学生数均衡分配给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时在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都达B等级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的学生。
(三)志愿填报
1.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和监护人须于5月27日下午14:00-28日下午17:30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绑定用于接收志愿确认码的监护人手机号码。
2.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
3.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五年制高职和应用本科“5+2”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5+2”项目为扬州高职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互不兼报。
4.普教系列志愿填报分成两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含志愿授权修改)、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含征求志愿)。两个阶段志愿填报均由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
5.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统招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通过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含志愿授权修改)。
6.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国际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普通班、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民办学位、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扬州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普通班、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通过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含征求志愿),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7.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6月3日,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日24:00;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需要修改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的考生和监护人于6月20-22日到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维扬路459号)机房经授权后自行上网修改志愿(志愿限修改1次,志愿授权修改时间:每天8:30-11:30,14:30-18:00)。
8.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10:00-30日10:00;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征求志愿时间为:6月30日15:00-20:00。
9.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志愿与技工院校志愿互不兼报。职教系列志愿填报由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职教系列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6月3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是6月3日24:00。
(四)招生录取
1.按照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的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
2.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通过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录取,所有招生计划(含非指标生和指标生)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
3.严格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含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填报普教系列志愿且达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但未能通过第一阶段志愿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普教系列第一阶段以外招生计划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在第二阶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根据相关学校剩余计划和考生成绩高低开展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应该通过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含征求志愿)录取但未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4.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和发放,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凭录取通知书为所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5.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
6.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7.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扬州弘扬中专招收综合高中班,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
8.职教系列录取原则上在规定时间,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在学校各专业分数线内,由学校自主招生。所有填报职教系列的学生必须经过职教系列招生平台录取。已经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五)收费和学籍管理
1.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公办职业院校按省有关规定收费;民办职业院校收费由学校在该校招生简章中明确,并注明享受政府补贴和对学生学费减免情况。
2.加强学籍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学校按规定招收的新生在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包括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志愿录取尚未缴费报到注册的学生。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