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4日录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25日录取;
专科批次:8月1日—7日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2.体育类、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7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专科批次:7月29日—31日录取。
3.关于专科补录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志愿设置:
我省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报考相关志愿。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 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专业考试类型分为两类。第一类使用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第二类使用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成绩录取,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分3小批。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