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和《大亚湾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经审核,现将符合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条件的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通过公告附件或登录“hzschool惠上学”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澳头第一小学红树林分校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及各校第三批剩余学位数将于6月30日公布。
◆注意事项:
1.需要复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2.为减少人员聚集,复核申报期间实行取号排队,申请人在校门取号后,按照所取序号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提交复核申请和相关资料。进入校园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行登记申请。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7月3日8:30至7月4日18:00,登录“hzschool惠上学”平台,进行志愿填报。申请人可填报1所或2所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将不参与第二志愿的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民办学校申请。
四、如对审核通过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8日,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2-5568162。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52-5198501、5198502、5198503
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2-2120450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752-5562168
附件:
附件1:符合第一批(本校教职工、举办者子女)招生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名单.pdf
2023年大亚湾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