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招生方案报局初幼教股备案。
7月13日前:县教育局接受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核。
一、公办小学招生
(一)县直实验小学、螺城镇各小学片区内生源
6月6日-7月5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 (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7月11日-7月12日:
(1)各小学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2)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3 日-7月17日: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 (居住地在县城规划区域)入学申请登记
7月26日前:各小学完成资格审核、入户核查、上报新生名单
(二)审核、公布
7月31日前: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招生对象资格
8月10日前:公布新生名单
备注:各中心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含居住地在农村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间),但需提前向社会公告。各基层完小按校历工作安排进行。
二、民办小学招生
7月3日-7月8日:网上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惠安县“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7月6日-7日:符合上述文件中政策照顾的对象相关佐证材料送交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2 室审核;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以及本校教职工子女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汇总后送交县局审批。
7月11日前:审核、公示(县教育局审核报名信息,审核照顾对象资格并公示名单)
7月19日前:电脑派位和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批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前对参加电脑派位学生数据及派位程序进行审核、鉴定后封存,电脑派位后及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7月20日-7月21日: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7月22日:县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
7月23日-7月24日:补录取(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民办小学可以补录,由教育局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入学) ,补录取对象现场注册,教育局审核补录取对象注册情况
7 月26 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包括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办理注册的),由县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