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入学信息审核需要什么资料
1.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学区划分方案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多校登记。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7月8日—7月11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初审、登记。
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7月15日—7月20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与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住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登记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7月8日—7月11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含移交区域)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7月15日—7月20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统筹派位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移交“四街道”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移交“四街道”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7月8日—7月11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含移交区域)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
7月15日—7月20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依次统筹派位。
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统筹派位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需填写《随迁子女统筹派位入学志愿表》。
小学段:7月11日—7月14日,持“四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户电路小学、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小学、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等就近登记。
初中段:7月11日—7月14日,持“四证”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鄠邑六中、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等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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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入学,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5)几点说明
①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与新区小学为同一学区,统筹招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填写《鄠邑区新建学校统筹派位志愿表一》,在东城区小学段招生入学报名处(新区小学大门口)统一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区教科局按照先户籍,再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的顺序,结合志愿统筹派位。未被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②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和东关初中为同一学区,统筹招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家长,填写《鄠邑区新建学校统筹派位志愿表二》,在东城区初中段招生入学报名处(东关初中大门口)统一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区教科局按照先户籍,再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的顺序,结合志愿统筹派位。未被派位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③高新区原托管的化羊村、化丰村、圭峰村(平堰下、上滩、万军寨)、唐旗寨、杜家庄、郝家庄、杨家坡、李家岩等村,已于2023年6月移交鄠邑区管辖,该区域不再纳入移交“四街道”范围,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继续按照原高新区划定的对应学区报名入学,也可在鄠邑区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石井初中、化羊小学登记入学。
④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户电路小学、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小学等学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⑤凡具备新区小学、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人民路小学、东关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甘亭中心学校、西街小学、北街小学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六中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东关初中和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入学。
⑥符合“名校+”共同体“名校”入学条件学生,可到“+校”登记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
全区农村公办中小学均接收随迁子女入学。
二、特殊群体入学
(一)鄠邑区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8日—7月1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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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户、涝峪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7月8日—7月14日,由中心学校初审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户口本、街办拆迁证明、房产证明或加盖村队(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送区教科局审定,并进行统筹安排;涝峪内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审核,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7月8日—7月14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区教科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17日至20日,持相关资料到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登记报名。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