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各公办小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要详细核对报名材料,必要时应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入户家访等方式核实报名信息。
时间安排:
(一)2023年4月底前,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内新生生源摸底调查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本城区、开发区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
(二)2023年6月下旬,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将辖区内各小学招生片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全市统一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
(三)2023年7月8日、7月9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2023年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对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进行合理优化和调整。
如因工作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