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区入学信息审核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信息审核。
1. 家长下载表格并填写
7月8日前,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点击下载: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2.分类信息审核登记
7月8日—7月20日,进行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
(1)学区学校审核登记
房户一致的新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学区学校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2)区域服务点审核登记
①新城区集体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户口卡、租房合同、社区居住证明、身份证到居住地对应区域服务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②随迁子女。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新城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子女及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点击查看:2023新城区信息审核地点
随迁子女入学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域服务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完成登记。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新城区居住证(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社区居住证明),居住证(社区居住证明)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